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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七十七章步卒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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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金刀军,即是鲜卑大单于魁头的亲卫军,又是鲜卑战力最强的骑兵。因而,拥有着特殊地位。

要知道,鲜卑人一般是没有常有军队的,一般都是牧民,在战争的时候就自动成为骑兵了。

这就是马背上的民族的厉害,无需训练,就是天生的勇士。

而金刀军则不同,他们乃是鲜卑人的正规军,有编制,有统一的服饰,甚至腰间之刀,都镶嵌有金子。号称金刀。

同样的,他们的体格更加魁梧,身手更好,**的骏马更加的优良。

可以说,一切都凌驾在鲜卑大部分骑兵之上。

而此刻,这一支金刀军的统帅,名叫狼目。

此刻,狼目以及他的金刀军,与其余两万鲜卑精锐骑兵,大约五万人左右,构成了目前鲜卑大军的中军。

“哒哒哒。”

那负责传令的鲜卑勇士,在获得了命令之后,立刻策马来到了金刀军的前方。最前方,有一人策马持枪而立。

此人,有着一双野狼一般的凶狠眼睛,他额骨宽大,长相雄峻,再加上这一双狼目,简直凶相毕露。

更加上他有高达九尺的身高,以及那雄壮的体魄,只是简单的立在那里,就散发着一阵阵凶狠的气息。

正是狼目。

勇士来到了狼目的前方后,翻身下马,拜道:“将军,大单于有令,金刀军诸事不管,只紧盯刘冯亲兵。”

“知道了。”狼目听到了之后这番话后,应道。随即,眯着眼睛看向了汉军中军,也就是步卒方向。

王上大将军亲兵?

老子承认,你们有厉害的勇士,那叫赵云的确实可以称雄草原,无人能挡。但是我这金刀军,却要在这什么狗屁王上大将军亲兵之上。

没错,今日的大鲜卑,斗将输掉了。但是这最精锐之间的战争,却是赢定了。

想着,狼目目中泛出了惊人的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