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李尚的介绍,文宣倒是不急着询问更多关于钢笔的事情,而是若有所思道:
“我听闻西域有一种笔叫鹅毛笔,似乎与钢笔有异曲同工之妙。”
李尚一看,这文宣作为文人,果然见识不是一般人所能及的。
要是换一个人,对于西域的认知可能就只局限于他们那里的宝马名驹,亦或是各种香甜的异域水果。
而文宣却看到了西方特有的鹅毛笔。
“没错,鹅毛笔与钢笔有些类似。但钢笔同鹅毛笔相比较,就宛如我大武良将去对抗手持石块的原始人,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李尚简单介绍了一下鹅毛笔的具体用法以及其优势。
但是钢笔完美继承了鹅毛笔的各种优势,而鹅毛笔所存在的劣势,又是钢笔所排除掉了的。
所以说,鹅毛笔实际上根本不具备与钢笔之间的可比性!
“文家主,你认为这钢笔如何,是否能让你文家改变主意?”
介绍了那么多,李尚也就直接开门见山了。
文宣的脸上流露出几丝纠结。
在他看来,这钢笔确实是一种好东西,虽然说不能完全取代毛笔的作用,但是在绝大多数的场合都能起到不小的作用。
尤其是其便利程度。
“三殿下呀,这钢笔虽然十分便利,用处也不小,但是如此精巧的东西,其做工与原材料定然价值不菲。”
“而仕人早就在书籍上靡费钱财,哪里还买得起如此奢侈品呐。”
“既然这钢笔只有达官显贵才能使用得起,那么其价值便会大打折扣了。”
李尚没想到,这文家家主居然抓住了钢笔造价的问题,将了他一军。
“确实,文家主你说的有道理。我手中这支钢笔的造价是纹银十两,且没有算上手工成本。而且制作起来也颇费时间,花了我不小的功夫。”
“但是这存在的两点问题,我有办法能够帮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