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扶摇同风九万里

35 金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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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一楼大堂,正中一张木桌成了碎片,碎片中混杂着破碎的盘子和散落的粥汤和小菜,四条长凳还好端端地立在周围。

一个紫袍玉带的年轻人好整以暇地坐在东侧那条长凳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似乎并不把站在自己边上虎视耽耽的那位虬髯胡汉和远处他的两个伴当放在眼里。

“我好好的坐在这里吃自己花钱买的东西,不知哪里得罪了阁下?阁下一掌拍碎我的桌子,饭菜洒了一地是吃不成了,阁下是不是向我该赔礼道歉?”年轻人似笑非笑。

“你,羊,不能吃!”胡人汉子鼻孔出气,满脸愤然。

“为何不能吃?”年轻人一脸不解。

“羊,神圣,我们部族,尊敬,不能吃!”

年轻人眉毛一挑,语气急转直下:“你们不吃是你们自己的事,若是我强迫你吃,那是我的过错。在我们宸粼,羊与牛和猪一样,就是普通的牲畜,就是给人吃的!”

余十七站在柜台旁差不多听明白了,那边的那个胡人汉子似乎出身于一个把羊敬奉为神灵的部族,与那紫袍玉带的年轻人起冲突只是因为年轻人吃的食物中有羊肉。

这种事要是放在宸粼中原,简直就是个笑话,可是余十七却明白在西荒这很常见。

西荒散布着大小几百个胡夷部族,各有各的信仰习俗,有的忌讳这个有的忌讳那个,而且大多顽固得可怕。明明上一刻还在和你谈笑,下一刻就能因为你不小心犯了他们的忌讳而翻脸如翻书。

若是要他来评判这件事,他心里还是向着那个年轻人的,因为觉得年轻人说的有道理。

行走西荒,个人出身不同而风俗迥异,彼此尊重敬而远之才是交际相处的正道,总不能因为自己不吃而强求别人都不吃吧。

那胡人汉子一掌能把木桌拍的稀碎,想必也是练过武的,余十七暗暗为那看起来像是纨绔公子的年轻人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