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允艰难地摇了摇头,手捶胸口,用一阵剧烈的咳嗽结束了自己的发言。对这番劝说,大先生并没有立即作出回应,但那个有纹身的年轻跟随却显得相当不忿,他把袖子往上一捋,梗着脖子就想走过来——
“没必要。”
褴衣怪客举起右手,不容拒绝地阻止了自己的追随者。“去做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见笑了,老前辈,”他转向刘仁允,很罕见地展示出最基本的礼貌:
“非常感谢你的讲述。当年,你参加的是官道巡兵吗?”
“没那好命,咳,咳咳,”刘仁允用拳头按住嘴唇,费了好一番功夫,方才让呼吸平稳下来,“大先生,你是好眼神,能瞅出来我吃过皇粮。要说那一年,巡兵可真是好差事,大判……啊,显祖先皇招兵,给的都是现钱新谷,俺们这些外地逃难过去的,都是挤着争着拼命想往里进,咋说也是给家里多挣一口饭。唉,你们这些年轻人是不知道,当年满汴梁城都是躲秦宗权跑过去的人,官府搭粥棚根本搭不及,饿的俺们那叫……咳咳,咳咳!”
老人手拄拐杖,停顿了片刻。他闭上湿润的双眼,干瘪内陷的腮帮不停蠕动,就像是在咀嚼那份过于沉重的当年记忆。从西到东,整片乱葬岗鸦雀无声,静的能听到排队尾的人吞咽唾沫。姑娘媳妇,老头老婆,两百多人的目光现在全部集中在了刘仁允的身上,看着他吐掉浓痰,喘气休息,看着他犹豫再三,接连咂嘴,直到最后方才猛出一口浊气,下定决心:
“不提了。没意思的东西,不提了。还是说我,我那命是真不好,那一天从城南角跑到城西头,结果连个手印都没让按,说我年纪太大,一下就给刷下来。当时,唉,真是走投无路了,身上就剩半块窝头,实在没办法,只能昧了良心替别人出丁。那是外城孝廉里一家卖香烛的富户,不想叫独子进民兵扛枪,就花钱雇了三个流民顶名额。唉,打完那一仗,我们仨人差一点谁都回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