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的心目中,那背对他们的人当得起神的称呼,枪神。
八品剑客史阿不敌,鲜卑百骑瞬秒,这种存在的确当得起枪神之称。
史阿因内伤过重离开了,但同样重伤的曹昂跟少年却忍着痛去追赶那个身影,只可惜很快那道身影就消失在茫茫草原上,他们只好带着满身伤痛离去。
少年的伤很重,而奔跑追赶的一路更是雪上加霜,完全没有了行走的能力,赤兔又不舍得给他骑,不得已下只好曹昂亲自背着他朝着关塞而去。
一日的路程足足走了三日才到,若非有着曹昂这生存小能手,两人一马早就饿死饿死了。
进了关塞,曹昂又给少年表演了魔术手的本领,从一个当街欺负人的富胖子身上顺走了钱袋,得以住进客栈。
为了相互有照应,他们只开了一间房,换来掌柜古怪的眼神,特么的,污思想怎么到处都有。
终于吃上一顿正经饭菜了,曹昂忍不住热泪盈眶,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和野菜狍子等比还是好很多的。
少年很快吃饱,看着一边流泪一边吃菜的曹昂,无奈道:“你能不能别这么没出息?”
卧槽,被一个土鳖给鄙视了,那还了得……曹昂放下筷子,瞥了他一眼道:“你永远想不到我的生活是多么精致的,而现在的流泪更多的是对草原这段不堪回首时光的告别。”
少年撇嘴,一个字都不信,曹昂小心眼立刻犯了,死死记住他此刻的模样,等着,本公子一定要让你认回去。
“等回到许都,我先带你进红袖阁开开眼。”
“红袖阁是什么地方?”
“许都最好的青楼。”
少年人血气方刚,虽然嘴上说不要,但身体很诚实,脸红了,身子也硬了。
曹昂看着跟典憨憨一样的老实孩子,忍不住笑了,不过也生出了疑惑:“你是鲜卑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