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中有一人走出,“末将孟达,愿为主公出战!”
孟达本是益州永昌郡鸠僚部人,幼时跟随父亲迁徙到交趾,因为天生神力,平日使得一手千斤重锤,得士燮赏识,升为部曲将领。士燮对他来说,有知遇之恩,情同再造。
士燮看了一眼孟达,心中甚是安慰,看来平日里的恩惠没有白费,若是孟达的话,刘炅手下那几人,只要单打独斗,必定可以胜出,甚至将其击杀。
“好,本郡拨你兵马五百前去叫阵,至击杀一人,将其头颅带回便可,切记不可恋战!”士燮叮嘱,若是贪恋战场的话,很有可能陷入刘炅的圈套之中,点到为止最为合适。
孟达领兵五百,随即出了龙编城,直杀刘炅大营而来。
战鼓响起,叫骂之声响起,那孟达骂人的本事倒是不差,三言两语将大营前门的士兵骂的面红脖子赤。
“主公,龙编狗前来叫阵,说话甚是难听,让兄弟们前去斩了那人!”有人气愤填膺的前来汇报。
刘炅不紧不慢,“被人骂两句,又不会缺斤少两,他乐意骂,便让他骂好了,本侯答应了别人,今天不出兵打战,岂可做言而无信之人?”
刘炅想了想,似乎在对自己说,“我们只是来交趾郡借个道,怎么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不科学啊。”
莫将夜、孙景、蔺鸿昌、丁盛、贾典等人一阵无语,主公啊,你这是跟别人借道的样子吗,都已经杀到别人家门口了好吗。
坚守不出,高挂免战旗,亏得营前战士能够忍。
事实上他们已经忍不住,想要开门迎敌,与前来叫阵的孟达决一死战,是莫将夜亲自来到营前,众人才不敢造次。
“架锅,做饭!”莫将夜命令士兵去伙房,将锅碗瓢盆带来,就在营前开始做饭。
早上有人在营地外的山林中狩猎到一头野猪,足足有三四百斤重,莫将夜也命人将那野猪剩下的肉抬来,直接在营前开始造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