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的事儿,让李豫和大唐的不少官吏都对大唐的内政和百姓有了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他们忽然之间发现,只要是你让百姓们过的舒服了,那百姓们也能让你当官吏的舒服了。
而当官吏的舒服了,当皇帝的就也舒服了,这完全就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
不光是这样,李豫还发现,自从这两年大唐百姓的生活比之前好了一些之后,大唐的科举中举的人才也比之前的质量好了不少,因为最后的殿试往往都是李豫亲自把关的,所以对于这一点,李豫还是十分满意的。
说起来,大唐的科举还是比较自由的,一般只在几个大区稍微认真地选拔一次,合格者便可直接参加“省试”。
省试名义上是由尚书省主持的全国性考试,相当于后来的“会试”,其录取人选与各人的名次全由知贡举一人确定。知贡举一般是三年一换的,也有时一年一换,各人的学识、品性、心态不一,当然也就不可能有个统一的标准。而且考卷不糊名,有时尚未开考,而名次已定,更有强要状元、自定状元的。各个时代都有黑幕,大唐也无法例外。
不过那都是之前的事儿了,自从刘晏还是当了宰相,并且自己想要从这些个参加考试的举子中选择人才的时候,这种现象显然就好了不少。
从这个意义上说,之前大唐的状元实际最多只相当于明、清的“会元”(会试第一),甚至连会元都不如。
因为后世明、清诸朝科举考试已是主要的选拔官员的途径,筛选层次既多且严,参加国家级考试的人数亦远远超出了大唐,大唐应考的举子多则两千人,一般每年一千人左右,而明清读书人参加科举不仅人数则极为庞大,录取比例自然也就很小,而且会元的确定有极严格的程序,一般不是哪一个人说了就能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