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是这个速度,也让林志震惊不小,他记得人类百米赛跑最快的世界纪录,也不过9点七四秒,换成公里单位,也就是每小时36点96公里。
“这帮怪物……”林志心说,“个个都是世界冠军啊!”
牙买加人鲍威尔在创出人类最快的速度时,只是跑了一百米,让他接连跑上几公里,也不可能一直保持这样如飞的速度。
林志心中暗自震惊,正要提速甩脱群尸,忽而从后视镜里,见到丧尸纷纷倒在路上,还在追赶的四五只丧尸,也开始变得步履蹒跚。
他心中好奇,这些家伙不会耍什么滑头吧,踩下刹车,原地调了个头,缓缓开了回去。到了近前,突然加速,将还在行走的五只丧尸撞翻了三只,碾压了过去。
车轮下发出碾断骨头的喀嚓声,三只丧尸再也爬不起来了,林志下了车,抽出短斧,走上前去,一斧一个,将另两只颤巍巍的丧尸,也彻底了断。
他保持着警惕,走向那些倒地不起的丧尸,在一只丧尸身旁蹲了下来,只见这丧尸双眼充血,红得如欲流出来,不是平常的灰白色。
再检查其他倒毙的丧尸,也是一样。
林志很是惊奇,心想:“能不能是这样,丧尸终究不是金刚不坏之身,它们连续狂奔好几公里,大约在极度狂暴冲动之下,脑子里的血管炸裂了。”
不过转而又想:“丧尸已经是死去的人,血管再炸裂一次,又有什么要紧?”
他摇摇头,感觉有些难以自圆其说,也就不去多想,反正从今以后,再遇到大群的丧尸,就这样开车引它们来追。
林志回到车上,继续驾车行驶,十七八公里后,只见前方一条灰色的长龙,一眼望不到尽头。
他心里咯噔了一下:“糟糕,路给车堵死了。”看向对向车道,“还好,这边没有堵车。”
于是下车,拿着扳手和起子,将高速路中间的隔离护栏拆下一截,将车开了过去。军用越野车底盘较高,虽然被磕了一下,却也无大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