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停下了手,不再击打玻璃,但两个血迹斑斑的拳头格格作响,仍然捏得紧紧的。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任凭谁说他也不会相信,仅仅半年,不过区区一百多天,那深入骨髓的孤独感,就能将一个正常人,扼杀到近乎失去理智。
他重重叹了口气,缓缓松开了拳头,不是心里这一丝残存的理智,有好几次,他几乎就要提着那柄短斧,冲下楼去,和满街的丧尸拼个你死我活。
林志一通伐泄,心意稍平,目光再次看向窗外,蓝天白云下的卫城死气沉沉。
目之所及,没有一丝生机,尸变发生不过半年,脚下的城市,却也似荒废了一个世纪。
食欲已经没有了,他行尸一般走回客厅,拿起昨晚喝剩下的半瓶酒,一仰脖子,喝得干干净净。
倒在地板上,酒意很快涌入大脑,整个人晕晕乎乎,意识却似乎反而更清醒了。
“救我,救我....”
夏青充满绝望的尖叫,近乎固执地索绕在耳边。
林志发誓,有那么一瞬间,他就要上去砍翻那两只丧尸,救下夏青。
可是...
在随后挤破大门,蜂拥而入的群尸面前,他还是退去了。
别跟他说什么“人性本善”,“互相帮助”。
在生死面前,人都是自私的。
他深感内疚,可是问心无愧。
......
林志就这样放任自己躺在冰凉的地板上,任凭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
屋里一团死寂,墙上的电子时钟反射着绿幽幽的荧光,在它单调的走动声中,林志恍恍惚惚地,思绪又回到了末日发生之前。
他大学毕业,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在家里闲了一阵。
那天,发小张凯打来电话,说是接了一批货,要从江苏运到贵州,问他要不要一起去。
张凯高中毕业,接替他爸跑起了长途货运,几年下来,足迹遍布大江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