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暂时安全,林志走出了酒店大门,街头街尾尽管晃**着快尸的身影,不过离得都很远,看不到这边来。
至于那四只已经衰弱的丧尸,林志想了想,以后就叫它们腐尸吧,身上肌肉腐烂,走路拖泥带水,只要不被前后堵截,根本追不上自己。
这是林志第一次将丧尸分了强弱,腐尸和快尸,快尸如同老腊肉,虽然肌肉干瘪,却不腐烂。
林志进入小巷,快步向前走,巷子很有年头,青石板已经被磨得很光滑,上面有枯烂的落叶,两侧的石墙上长着厚厚的青苔。
前方巷子转了个不大的弯,林志把背脊贴在石墙上,伸长脖子张望,巷子里的一棵老槐树下,站着两只快尸。
快尸昂着脑袋,原来树梢上停着十几只黑鸟,林志定睛一看,心中有些感慨:“城里都有乌鸦了。”
一只快尸低吼两声,双手抱着树干,笨拙地向上爬。才爬高三尺不到,啪一下就摔了下来。
林志暗自好笑,快尸力气虽然大于常人,但四肢协调性很差,根本爬不上去。
另一只快尸也去抱着树干,但它上身扭曲严重,整个肩膀朝一边倾斜,更是连爬高一尺也办不到。
林志心想:“幸亏这些奔跑如风的吃人魔鬼也有弱点,要是攀高也如履平地的话,自己更是无法活了。”
他观察了一会儿,不见再有别的快尸,于是张弓搭箭,腾的一声,利箭贯穿这上身扭曲的丧尸脑袋,又钉在了树干上。
另一只快尸仍然不察,抓着同伴的肩膀还要爬树,林志又是一箭,在它后脑勺上扎了个洞。
射杀了两只快尸,林志继续大步往前走,忽听身后群鸦刮刮乱叫,回头一看,不禁有些身上发凉。
原来乌鸦都飞下树来,争相啄食两具尸体。
林志心中有些发毛,但转而一想:“快尸身体僵而不腐,乌鸦啄食了,倒也充当了清道夫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