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睡梦中的林志忽感脸上一阵温热滑腻,奇痒无比,睁开眼睛,原来是幽灵正用舌头舔舐自己。
幽灵有着天生的优良血统,生长快速,才一个月的时间多几天,身体已经整整放大了一圈不止。
成了一条半大小狗儿,林志的怀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它早已经习惯了超市的环境,时常在货架间撒欢儿嘻戏,将那些死贵的零食小吃,弄得到处都是。
而每当这个时候,看见林志责备的目光,幽灵便在他身上挨挨擦擦,让林志不得不放下举起的手。
林志观察幽灵,德国牧羊犬性情温良,服从命令,感觉敏锐,警惕性高,这些刻在基因里的品质,在幽灵身上都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其实狗儿和人一样,也有不同的性格和品质,或者懦弱,或者勇敢,或者冷静、或者奔放或者坚毅果断,或者行事拖泥带水。
有的人相处一辈子,也不了解对方,而有的人第一次见面,就能成为终身的知己,这其中的关键,也就是看双方的性格是否投缘。
林志揉着幽灵的脑袋,感觉上帝虽然关闭了所有的门,但还是留下了一扇窗。
他一个鲤鱼打挺,从睡觉的地方弹起来,然后刷牙漱口,用湿纸巾抹了一把脸。
林志洗漱的时候,幽灵蹲坐在一边,默默地等待,一人一狗之间,似乎建立了某种跨越物种间的默契。
林志和幽灵一起来到天台,迎着东边初升的太阳,做起晨运来。
菜地里,一个月前种下的菜种早也生长成熟,青菜、菠菜、油麦菜肥大碧绿,欣欣向荣。在它们提供的维生素地滋养下,林志和幽灵的身体都非常强壮。
沿着女儿墙跑了几圈,林志脱下衣服,一件不剩,反正在这99层的天台顶,三百来米的高空,也不用担心走光被人偷窥。
更何况,这坟墓一般的罗兰县城,哪儿还有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