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路两边的人行道,都是枝繁叶茂的紫罗兰树,这时花期已过,路面上、车顶上到处落满了扁卵圆形的淡紫色小花,阴暗的光线映照下,美丽之中又带着一丝诡异。
林志提心吊胆地走在前面,手里紧紧攥着弓和箭,陈七追上两步,把手枪递过来:“林志,你还是用枪吧。”
林志摇摇头:“枪已经是你的了。”
陈七说:“要是你出了什么事儿,大家都得死,我拿着枪又有什么用?”
林志又摇了一下头:“能不开枪最好不开枪,免得招来更大的麻烦。”
和刚才不同,向阳路并不宽阔,只是条双向两车道的城市辅路,可是街面虽然狭窄,却如同人类盲肠一样的狭长,林志五人躲躲闪闪走了半天,才走了一半的路,而天色愈发黑了。
“哎哟”
林志忽听身后一声低呼,原来是郑凌凌看不清脚下的路,踩在一辆倒地的摩托车上,绊了一跤。
林志回过头来,恶狠狠地说:“给我闭上嘴巴!”
郑凌凌弱弱地答应了一声。王帝却又些不满,抱怨道:
“路上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也不能怪郑凌凌呀。”说着,他身体忽地往前一抢,踉跄两步摔地上,原来脚下也踢到了什么。
郑凌凌关心则乱,连忙去扶王帝,慌乱之下,竟然打开了电筒。
想像一下,黑暗之中,一道雪亮的电筒光有多么的刺眼!
林志急叫:“郑凌凌,你他妈快关了电筒!”的时候,已经晚了!
猛听尸嚎声大作,前后左右,也不知道有多少丧尸狂奔而来。
“逃呀!”
林志大叫一声,嗖地一箭,将一只扑到身前的丧尸射翻在地,一转身,见王帝一扯呆如木鸡的郑凌凌,窜进路边一道院门内。
郑凌凌完全吓傻了,双脚虽然跟着狂跑逃命,手里的电筒却仍然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