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凌从小生活的地方,他的思想早已经被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决定军事力量。决定国家意识形态所熏陶。
所以趁着朝廷还没有空管自己的时候,抓紧时间,把乐浪的经济提上去,这样以后至少朝廷怪罪下来的时候,还能拿得出一些理由来狡辩。
而赋税是一个国家生存的经济基础;赋税的合理与否关系到社会进步与倒退。
江凌原本想仿照唐朝的两税法,因为唐后期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破坏,租庸调制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所以实行了两税法,即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征税时间是一年分夏、秋两季两次纳税。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
这样既统一了税制,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又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惟资产为宗,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
但是这样一来,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激化了阶级矛盾,而且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又增加许多苛捐杂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
但是现在齐国实行“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数量征收赋税额,这样的好处是,可以使纳税负担合理,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百姓安心生产,从而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保证统治阶级的税收收入。
可缺点是,不考虑土地是好坏程度、距离远近情况等因素,就会造成赋税负担不合理的状况,从而引起一部分劳动者因赋税负担过重而破产逃亡,甚至进行反叛斗争。
黄巾义军的反叛,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过重的赋税负担。
好在现在江凌和其他三城签订了东南互保条约,他现在完全可以不再顾忌朝廷,自己改变税法,使乐浪的百姓减轻负担,有余力发展其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