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鞋!”
全部人都围聚在一起,看着两个捕快打捞起的东西。
那就是一双寻常的暗黄色布鞋,只是染水浸湿之后,颜色变得有些深沉。
“是沈三笑留下的吗?”
“估计是,但也可能是刘三的。”
李北牧暗中戳了戳二叔的腰子,轻声道:“朱县令看完之后给我看看。”
在场就属朱广权位高,理应给他先看,但他看完就没事了。
捕快将那双鞋递给了朱广权,后者那白布接过,放在眼前仔细端详,稀疏的眉毛微皱。
看了正面又看了看反面,但只觉告诉李北牧,这货什么也没看出来。
“令先,你看看。”
朱广权又将其递给了李二叔。
后者拿到手中,稍一打量,便递给了李北牧。
瞧见如此场景,在场知道李北牧身份的人倒还好,不知道的都纷纷面露诧异。
其中又当属刚刚踢过李北牧身份的那中年文书最为突出,他见状拍了拍身旁的文书。
“林兄,那个小文书是?”
“哦,他啊,他是李大人的侄子,最近临安城里流传的那李大诗人,就是他。”
“什么?!”
中年文书脸色一白,愣在了原地。
朱广权也看出了那小文书就是李北牧,以他和李令先的私交,自然认识这最近风头正茂的李大诗人。
而就在万众瞩目的时候,李北牧拿着鞋就往屋内走去,众人急忙跟上。
只见他拿着鞋,在屋内那血色脚印上放了一下,大小完全吻合。
“是沈三笑的鞋。”
后面的文书一个个都跟马后炮一样,窃窃私语。
“他把鞋丢到井里面干嘛?”
“愚蠢,他鞋上都沾着血,这能穿出去?!”
李北牧置若罔闻,只是仔细看着眼前这双鞋,毕竟这可是沈三笑留下的唯一东西,甚至可能是这十年来,唯一一次寻到的他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