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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全年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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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知道王延兴会敛财,而且,也知道,王延兴的财富最大的来源,是在两大合作社里所占的股份。

想想也是,单是南海合作社的账面财产便达到了四千万贯之巨,王延兴在其中,占一半的份额,也就是两千万贯!

再加上一个体量相当的联合航运合作社,那又是一千多万贯。

然而,两大合作社给王延兴提供了巨大的账面财富的同时,所提供的现金银钱,其实还是在二、三十万贯这个水平。

相比之下,他全资控制的各大工坊的名义财富并不算大,而其所创造的银钱,却是比这个二三十万贯的水平还要高!

想想也是,一瓶蒸馏酒,成本不过百十文,却要卖到上百贯,那当真是一本万利的超级暴利。

另外,琉璃制品也是如此,一套翠玉盘花纹的餐具,用模具直接压制而成,价格不过五六百钱,却要卖到上十贯:而且,这种餐具的销量,比那种利润高的不像话的高度酒,可要大多了。

不过销量最大的还是明瓦和窗玻璃。

一片造价三、五文的玻璃片,能卖到几十倍的价格去,销量还一天比一天高,那是想不赚钱都难啊!

当然,酒厂的主要卖的酒,也并非那种看着价格就想骂娘的高度酒,而是价格不那么高不可攀的黄酒以及用糖蜜酿制的朗姆酒——当然,在这里不叫朗姆酒,而是被成为石蜜酒。

正是因为靠着垄断,酒厂和琉璃厂,都分别为王延兴提供了差不多十万贯的收入。

单是这两项的收入,就差不多跟合作社持平了。

而铁场和盐场,也一直是王延兴的钱袋子。

只是,因为盐和铁是人们生活的必须品,如果售价太高,定然是要伤到人们的购买力。

所以,这两样的价格,在他的故意压低之下,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微微地调低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