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地里的火,可不敢熄灭掉。明亮的火把,是驱逐猛兽的最佳手段。人们害怕黑暗,发明了灯火。山里野兽的吼叫声不曾停歇,这样的山林,已近乎原始山林。
野兽袭营的事件没有发生,亏得李晟有些提心吊胆的。前世睡觉,最烦的就是汽车鸣笛声,现在想来,那已经很温和了。这时候,狼嚎声一阵一阵的,那才真是要人命的紧。
狼行千里吃肉,甭管人肉香不香,饿极了,就会攻击。李晟后半夜,实在困得不行,才转而睡着。山里的空气,比柳家庄还有清新几分。只要呼吸一下,就能立马清新过来。
少年们在水沟里洗脸,洗漱完毕之后,收拾营地,打包,准备继续上路。李晟倒是乐得不动手,但他的任务绝对不轻松。胡归一近乎一刻不离的保护他,李晟觉得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因为胡归一把吃食包在李晟身上。
李晟是一个很懂吃的,人来到这个世界,口腹之欲,是一项很重要的体验。一个人,如果连吃饭的兴趣都没有,那他还有什么活着的动力。民以食为天,能够捣鼓出美味来,并自己品尝,很幸福的体验。
当厨子,有时会觉得苦累,可为自己,和所爱的人奉献爱心美食,那都是值得的。李晟每走一处,都不会忘记搜索周围,有什么可以吃的,能吃的,好吃的,都收集起来。
营地拆除完毕之后,少年队朝着山谷里走去。山谷是一些低矮的草和灌木,丛中不时有些动静。小动物藏在草丛里,逗弄些响动。有狡黠的狐狸,肥硕的土拨鼠,在草丛里窜来窜去,还一点儿都不怕人,胆子很肥。
如果不是灌木丛太低矮,少年们真不会给这些肥老鼠面子。富足的时候,没人吃老鼠肉。这种“小偷”的肉,是很不吉利的。不过老鼠肉的滋味,在山里贫困的时候尝过,味道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