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一听奉常的话,心里就一震。什么意思?这可是父公派来的人,难道养父不是公孙鞅说的意思?但,不可能啊,公孙鞅再大的胆子,也不敢冒这样的险,来构害自己。何况我与他无冤无仇的,平日基本没有来往。这肯定是我亲身父亲派来递话的,我不能听。想到这,他也选择了相信公孙贾,就开口说道:“事已至此,多说无益。我只后悔不该杀人!把本是一件小事,搞成如今难于收场的局面,对不起我的太子师和太子傅。请按律行事吧!”
几个主审官摇了摇头,一起叹息一声后,由主审宗政令问道:“太子私自出城驾车、惊马,撞车、杀人一案,事实清楚,证据齐全,当事人自己也主动承认,并十分后悔。请诸位议议,该案何律判案啊?”
三个审案官,马上交头接耳的议论起来。可无论怎么议,有罪是议不掉的,但定罪后,这罪该如何处罚,就有了争议。挣来挣去,四个人就把该如何处罚这最重要的事,交到了公孙鞅的手上。公孙鞅推又推不掉,心底里也不想推,假意的推了几次后,公孙鞅清了清噪子,冷冷的开口宣判:
“太子私斗,搏死人命,事实清楚。太子师私纵太子出城、私改太子课时,且太子私斗时不制止而纵容等,事实清楚。
太子傅私驰战车,蒙骗城尉,而诱引太子出城,私让太子驭车,鼓励太子飞车而惊马,方出撞车之事。出事后,太子傅不妥善解决,反与太子一起挑起事端,导致私斗,事实清楚。
三位!请问你们对审判官的定罪,有异议吗?”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一起摇摇头,表示没有异议。
公孙鞅看着三个人只摇头不说话,就再一次的确认,问道:“若没有异议,则请三位在判决简上,刻名!以示审判官的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