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到陆晋颜非常认真的样子,也不好反驳他的观点。
秦王对着陆晋颜说:“你真的确定有狼吗?那么我们今天晚上就住在沙漠上吧,不要住在这个树林里了。”
莫谈在旁边说。
“如果真的有狼的话,其实我是不怕的。毕竟一头狼我也能打得过,我主要是害怕他趁我们没有防备的时候,再一下咬断我们的喉咙,我们连反抗都来不及。”
没过一会儿。
大家就再一次的听见了狼的声音。
狼的声音很大。
所有人都听见了。
此时,一只野狼上前扑了过来。
这只野狼眼睛是绿色的,看起来非常的凶猛。
而且这只野狼也知道柿子挑软的捏。
上去就想要扑倒莫秀秀。
陆晋颜看到这个场景,赶紧拦在了莫秀秀的面前。
拔出了自己的剑,一刀把这头野狼劈成了两半。
紧接着陆晋颜说:“不好,我们要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因为这头狼已经被我们杀了。其他的狼也会顺着气味来找我们的,到时候他们会有报复的心理。”
大家听到之后马上点了点头。
莫谈的心里面是有一些贪婪的,他把这头野狼的尸体给装进了包裹里,想要带走。
这样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也可以吃。
狼的皮毛也可以做成大衣。
不仅可以卖个好价钱,而且还很气派。
陆晋颜上去就想拉着莫谈。
不要贪图这些小恩小惠。
这些狼很容易在他捡这个狼的尸体的时候扑上来。
到时候大家就走不了了。
陆晋颜对着莫谈说:“狼的皮毛我们在朝廷也可以找到很多。我们现在赶紧走。”
莫谈却充耳不闻。
他决定任性一次,这一次来到沙漠中,什么都没有带回去也是蛮可惜的。
不如就带回去一个皮毛大衣好了。
更何况他还没有吃过狼肉,这一次可以体验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