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心里对于楚元十分的不屑,可大面上还是要过得去才行,毕竟是开门做买卖,得罪了客人实在有些不好。
掌柜的笑道:“如果客人想要买毛笔,小店里多的是,也不是非这支笔不可。客人您需要什么样的毛笔,尽可以对小老儿说,小老儿一定让您满意而归。”
掌柜已经给楚元留了台阶,让他就坡下驴,别没完没了的了。
“哦,我熟悉的是飞白体。”
现在飞白体是大唐最流行的字体,从皇帝到王公大臣,都以写得一手好飞白为荣,所以书坊中也以适合写这种字体的狼毫卖的最多,最好。
“您放心,小店中就有以辽东黄鼠狼尾毛所制的‘北狼毫’,这种狼毫笔力劲挺,宜书宜画,用来写飞白体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小四,快去把那枝北狼毫取来给客人一观。”
“不必了,我就要这支。”
楚元指着那枝狼王毫,斩钉截铁的说道。
掌柜的脸上笑容逐渐散去,半晌后这才轻笑一声:“客人既然一定要这支狼王毫,那小老儿自然不敢拒绝。那请问,客人是要出十万贯,还是要证明自己是书法大家呢?”
想不到啊,这区区一个书坊也有如此狗眼看人低的掌柜。
楚元哼了一声:“拿纸来。”
书坊中自然不会少了文房四宝,伙计拿来了笔墨纸砚,楚元伸手就去拿那枝狼王毫,掌柜的惊呼一声:“客人不可。”
可他的手才抬到一半,楚元轻轻一撞他的肘部,掌柜就感觉到胳膊上传来一阵酸麻,顿时整条手臂都不听使唤了。
“在一旁好生看着,再敢呱噪,砸了你这家破店。”
如果这掌柜的好说好商量,楚元也就作罢,不是一定要那枝狼王毫。
只是这个老不死的狗眼看人低,又是当着晋阳的面,他如何能让自己的面子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