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总捕的办事效率很高,到现场扫了一眼,就判断出这只是抛尸地,没有一个人是在这里遇害的,又根据残留足迹判断出犯案的有六七人,准确的说是七个。
但不是全去了安丘,有三个人应该在这里等了一段时间,但四个人去的安丘却只有三个人回来,剩下那个呢?
沿着足迹追出五六里,发现一处足迹杂乱的地方,应该是这六个人又一次停留,但不是为了等未归队的那人,而是遇到了麻烦,因为从这里再往前就只剩五个人了。
他们被追杀了?
可在四周转了好半天,每一处地方都认真看了,就是没找到哪怕半个足印,证明有追杀者的存在。
那就只能是另外一种情况,其中有个受了伤,走到这里终于支撑不住倒下,为了救他脚步变得杂乱也说的过去。很合理的推论,但心底总是不踏实,就又往前追了一段。
一处小树林里,足迹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马蹄,这就没必要再追了,两条腿总不可能追上四条腿,何况还过去几天了。
但也不是没发现,从另一个方向过来的人,骑走了最后一匹马,应该留在安丘没有一起退出来的那个人。沿着这个人的足迹转回去,最后果然指向了福来客栈。
再次来到内廷侍卫曾经的监视点,陈知凡望着对面的房间,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市井传言不足信。
一个无能无赖,只会拽着女人裙摆谋求好日子的男人,是不可能让人忌惮提防的,但这事真和他有关吗?
陈知凡一时也拿不住,他十六岁进刑部,到今天差不多有小二十年了,从听人使唤的小杂役到名闻天下的四大总捕,什么样的恶人恶事都见过了,桩桩件件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却放之四海皆准。
人不会无缘无故做坏事。
犯案是要有动机的,哪怕不能利己,也要利行利事,利于某个看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