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之后,大顺十七年,深秋
青州永乐县下,有一个景色优美的小村子,叫作阳平村。村子不大,仅有百十户人家而已。
村东头,有一户‘特殊’的人家。这户人家不是村里的原著居民,是五年前才搬到这里来的。家中共有四口人,男主人是一名三十余岁的彪形大汉,女主人是一名国色天香的中年女子。剩下的,还有一名豆蔻年华的少女和一名十岁左右的男孩子。
村里的老人曾经说过:这户人家绝对不是普通的人家,要么是富家大户;要么是官宦世家。他们来到此处,应该是逃祸避难的。没事,尽量不要去招惹他们。
之所以能有这样草率的判断,很简单!因为他们家的男女主人都不会种地,而且,女主人还认识字。
村子往东走三里之处,有一座小小的山丘,山丘不高,但站在山丘之顶,整个村里的景色一览无遗。
此时的山丘之巅,正有一名十岁的翩翩少年,对着天空暗自感叹: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
几日之前,天朗气清,万里无云。
‘打工人’李清悠闲的走在马路上,不经意间,看到路边出现了一个看似普通但又很不普通的塑料瓶子。
本着‘垃圾入箱,文明健康’的模范标语之下,李清想将它捡起来,扔到不远处的垃圾箱里。
没想到,当李清刚刚碰到它时,意外发生了。
李清只感觉右手一麻,眼前一黑。再睁开眼的时候,他便来到了这座小山丘里。
李清的灵魂,占据了这个小小的躯体。
大概是巧合,这个十岁的小男孩的名字也叫作李清。李清从‘小男孩李清’的脑海里留下的记忆得知:原来的李清,饱读诗书,然而手无缚鸡之力。在这个小山丘上玩耍时,一不小心,跌落了下来。
他死了,我活了!就是这么简单而梦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