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营之中的生活是极其无聊的,每天除了训练、吃饭、睡觉还是训练、吃饭、睡觉。当然,偶尔还会有一些娱乐活动,比如:摔跤,赛马,附带的就是赌博。不过除了这些就再无其它了。而裘盛最不喜欢的娱乐活动就是摔跤和赛马,他觉得太野蛮和剧烈,他最喜欢的娱乐其实是烹饪。
前世作为一个美食大师,他是颇有名气的,所以今生只要一想到吃,裘盛脑子里还是立刻会闪现出至少三十道菜名和其制作方法。只不过军营之中都是吃大锅饭,杨垚这个校尉也不例外。所以也就没有裘盛一展厨技的空间。
倒不是杨垚没资格开小灶,而是他这个校尉压根就不爱吃。饭菜只要熟了,他便满足,至于色香味他完全不在乎,反而会认为追求色香味是一种浪费,会让强悍的军人变得软弱无能。最好的一个例子便是曾经有一个什长给杨垚送去五张胡饼,谁知却被打了十军棍,理由是那什长不务正业,贿赂上官。
好在军中每个月还有三天的假期,裘盛可以骑马飞速回雁门郡城见巧儿、呆瓜以及三个属下,和他们在一起也很快乐。
转眼就到了休息的这一天,裘盛便骑着其他人羡慕的高头大马,带着那把精致的玄铁长剑离开军营回了雁门城。之所以为人所羡慕,第一是因为裘盛的马匹好,第二则是因为整个军营之中不过十来匹马,也就校尉和几个军侯有马,其余的军官都没有马。
回到雁门,裘盛首先去看的当然是巧儿这个聪明伶俐的丫鬟。说是丫鬟,其实裘盛从来就是将她当妹妹看。所以在见她之前,裘盛还专门去给她买了个漂亮的荷包。
巧儿既然聪明伶俐,自然心很细。一早就算到了裘盛放假必定会来看她,也知道裘盛肯定‘饿坏了’。所以在头天便将裘盛喜欢吃的菜的食材都准备好,等裘盛回到雁门便开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