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明面上裘盛已经是一曲之军侯,只比部校尉低一级,所以在雁门军营中也算一号人物。更关键的是,他掌握了铸造马镫和钉马掌的技术。若是有人想成为骑兵或者骑将,就不得不与他搞好关系。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见到杨垚请他帮忙。
所以如今的裘盛在军中行走也是虎虎生风,就连他的营帐外也经常有送礼的人来。他们都是希望得到一套好马镫和给他们的马钉马掌。毕竟在一马平川的边塞打仗,还是骑兵更靠谱。即使打不过还是可以跑的,至少不会是任人宰割。
最让人意外的是,居然有人向杨垚建议,组建一支骑兵部队,人数不必太多,两屯人(100)就好,直接由杨垚统领。
这个建议弄得杨垚心中直痒痒,他当然非常希望自己有这样一支直属骑兵部队,虽然人数不多但是只要训练成精兵,战斗力绝对不亚于一曲(500)步兵,作用甚至可以更大。
一个纯粹的军人最想的就是建功立业,最希望的就是能率领一支战无不胜的精兵。问题是骑兵是很烧钱的兵种,一个骑兵的花销等于五个步兵的花销,实在是太大了。白白的养着实在是太亏,杨垚有些难以承受,所以一时间拿不定主意,反而变得有些痛苦。
由于在军营之中有了些地位,所以裘盛与杨垚的亲卫也熟络起来,并在与之的谈话中了解到了这些情况。他决定要帮帮杨垚,以此报答杨垚的赏识和达到更好的抗击匈奴人的双重目的。
于是一次放假回雁门裘盛并未先去巧儿那,而是先去了驿站。因为他认为这些常年和马打交道多的驿卒肯定能想出好办法来帮他。
平日里裘盛都是下午来驿站,这次上午就到了,这让王瑾等人有些意外,但是看见裘盛手中的酒肉,他们也就不管意外只管肚子了。
“盛哥,你今天怎么上午来了?你一般不都是下午来吗?”呆瓜带着疑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