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就是程咬金的表演时刻。
每逢飞禽飞过,都会听见程咬金的一声怒吼。
杨云从最初的不适到后边的习惯,再到现在的麻木,他已经无所谓了。
没看见那些稍稍粗壮的树木,都被程咬金的斧子砍出了密密麻麻的伤痕吗,人家大树都没叫疼,这点鬼哭狼嚎能怎么办,忍着呗。
只是可怜了一下午的时间,就这么浪费了,别说是大雁,程咬金连一只麻雀都没打到。
临近五点,有些打猎者心灰意冷,准备早早离开。
杨云大喜,此时不走更待何时,尤其是看程咬金的模样,一副要是不弄一只飞禽下来决不罢休的架势,杨云就害怕。
大兄弟,你要想吃肉,和秦琼一起吃就行了,这肉我不想吃啊!
我自己一个六脉神剑就打下来了,为啥要搞得这么辛苦。
“程咬金,你看大家都走了,这飞禽也都差不多该回窝了,再耽误下去也是白费时间,不如我们也走吧。”
“我家还有些素菜,种类虽少,但做法良多,倒能解一时之乏。”
杨云嘴上这样说,心里想的是“以后再也不和程咬金出来打猎了,太折磨耳朵了。”
多整几天,耳朵非得聋了不可,毕竟每次程咬金要冲上天的时候都会大叫一声。
程咬金看看天色,无奈的点了点头,收起双斧。
“武安君言之有理,那我和秦琼,今晚唠扰了。”
“不唠扰不唠扰。”
反正有超级肥料,程咬金就算能吃,也吃不了多少,杨云不怕。
三人下树,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丛林中走出一人,手上提了两只大雁,鲜血淋漓,看样子刚刚打下来不久。
“哎呀呀,这不是我们的猎王程咬金吗?这就准备走了?看来今天你猎王的称呼要易主了啊。”
来者穿着衣着华贵,细绸金丝,刺着鹤形虎态,摇着折纸花扇,扇子上画着锦绣山河图,高冠梳立,典型的读书人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