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时间。
庞昱不知疲惫,带着自己的狗子雇佣军。
疯狂的席卷了整个汴梁城。
一来为了找人。
二来为了积分。
他发现,现在只要他出现大街上,这积分就会疯狂的往上涨,比以前长的还快,长的还多。
而且还总有人把他挂在嘴边。
“听说了吗,昨日那李大少爷当街调戏良家妇女,然后被安乐侯纵狗给咬了,咬的还是那个地方。”
“听说了,听说了,那位良家还以为得救了,可结果那安乐侯转身又把她调戏了一遍。”
“天啊,我昨日也见到那安乐侯了,比传言中的俊俏许多,要是他能调戏我一下....咯咯咯....”
“又**了,真是……”
“……”
不知从何时开始。
庞昱的风评竟然是好了许多。
特别是在汴梁城的女人眼里,非常的受欢迎。
“庞兄,那几个妇人好像是在说你呢,你这个时候过去,一定能把她们吓得跳进水里。”
“这大冷天的,还出来洗衣服,当真是不容易,咱就不去吓她们了,继续搜寻,汴梁!”
“侯爷,城北车交行,马万里死后好像内斗的很厉害,不如我们将其收入麾下。”
“车脚行?马万里……”
庞昱想起来了,那个紫血团马部的首领,很惨,被凤部周妈妈一刀割喉的那位。
“好,让赵勇带上狗兄弟们!”
“嗷呜……”
什么叫无往不利,庞昱终于是尝到了甜头。
这几天,除了白玉堂和老狗,他都不带人了。
就这群狗子,简直不要比人好用太多。
看商王不爽,便率领一众狗子围攻商王府,气的商王差点吐血。
看那新状元张宏祖不爽,又去那张尚书家,遍地留痕,但是狗子不听话,把那张家小姐新赶制的嫁衣给撕了,惹的那掌上书差点中风,连夜入宫告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