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走后不久,一个侏儒找上门来,他的脸是大汉模样,身材只有七岁孩童大小。
侏儒名叫刘小刚,自称是刘庆的家奴,刘庆派他来,让秦朝有什么事直接联络他。
秦朝略微试探了一番,确定刘小刚所言属实后,便随便给他安排了一个活计。
……
丑时,月牙还若无其事地挂在天上,秦朝将刘小刚唤到了屋内。
刘小刚恭敬地垂首立侍,他修为在先天三重。
秦朝饶有兴趣地看着他的身体,这副小身板,确实方便在人群中隐匿闪躲,毕竟谁没事会注意一个“小孩”呢。
片刻后,秦朝意识到自己这样很不礼貌,便收回了目光,笑道:
“辛苦你往刘府跑一趟,告诉刘大人,我明日一早要去冷宫一趟,不便让人知道,让他打点一下。”
秦朝估计,以刘庆的本事,应该能把自己去冷宫的意图猜个差不多。
“是。”
刘小刚领命后转身就走,干脆利落,小小的身体,头上扎着单髻,让秦朝忍不住有种错觉,生怕他一不留神让人贩子拐了去。
……
第二日一早,秦朝先是去了新宅,让兰花帮他易容。
兰花手法极好,她可以用尽量小的变动,调整出截然不同的面相。
她易容的关键不在边五官,而是变“相”。
她可以通过许多细节,如颧骨、眼皮厚度等处的变化,让一个憨厚之人,变得一眼看上去就奸诈无比。
秦朝从新宅出来后,已经是一个无比忠厚而粗狂的小厮。
他身为小厮,自然只有下步走的份儿了。
秦朝一路上走,一路四处观察,大部分人都已经穿上了毛衣,可见郑温做得不错。
并且还有人的身上,穿的仿佛是更细腻的羊绒,没想到这么快就推出了“奢侈品”羊绒,这进程比秦朝想象的快多了。
果然天下熙熙,皆为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