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秋天,你在Q上跟我说,明年七月有一个大型的读者见面活动,你要我把时间预留出来,保证到时候人在长沙,别又天南地北地瞎跑害你找不着人。
我很干脆地答应你说,没问题,我保证到时候和大家在一起。
这些年,我回应别人已经越来越警觉,人痛了就会放手,人痛了就会谨慎,我吃过很多的亏,因为不够聪明,总怕还要吃更多的亏。
但是唯有你,我不假思索,永远干脆。
因为信任。
一转眼,一年就过去了,现在是2013年的夏天。
一转眼,七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从你加我的QQ问我,嘿,舟舟,你要不要给《花火》写稿子的那天起。
我并不是《花火》最老最有资历的那一批作者,但我绝对是对花火感情最深的作者之一。
2006年时我念高三,在一个叫作娄底的小城市,学校里有很多长得漂亮的女孩子,也有很多读书很用功、学习成绩很好的女孩子,还有一些并不那么出色,但性格温和,讨人喜欢的女孩子。
我哪一种都算不上,唯一比别人厉害的地方,是我会写小说,尽管现在看起来,我当年的文笔的确是幼稚得有些可笑了。
我家里没有电脑,只能在课余时间用卖废纸、矿泉水瓶换来的零用钱在网吧写东西,我把那些故事都贴在如今已经荒草丛生的博客上,我没指望会有多少人喜欢,更不敢奢望将来自己能够成为一个写作者。
但你发现了我。
我在《花火》上发的第一篇稿子是《莫爱》,距今已经七年过去了。
我还记得接到上稿通知的那天,嫣然打电话给我说:“舟舟,你能不能发一张你的照片过来,《花火》的主编小狮说要给你做新人推荐。”
就像是云翳散尽,一道光束照射下来,我不是那种会做明星梦的小孩,但如果说人生中有过一个时刻我觉得自己有可能成为一个焦点,应该就是那一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