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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必定是龙争虎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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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山寺的钟声,是敲醒平江府一日的头钟,比那鸡鸣狗叫还要准时。

一夜欢愉,到了天明时分,两人才打算分离。

行走前,李素娘将身上大娘子赏的一块青石美玉赠予了朱冲。

当做定情信物,保证两人今后相互扶持,共进同退。

这此间,情愫又浓烈了许多,不免在天明前,又无声欢愉起来。

直到听闻鸡鸣狗叫,两人方才像是雨打露水般醒悟过来,不得已,要暂且分离。

朱冲送李素娘离别,两人默不作声,在苗圃间的虫儿声中,两人渐行渐远。

待到李素娘消失了身影,朱冲这才回了厢房。

在这等,礼教森严的世界,两人即便有家主撮合,教唆,行这等苟且之事,也是大逆不道,若是被人揭发,不但家主要颜面尽失,他们两人也会遭大难。

未婚通奸,在这世俗,可是重罪,官府知晓,轻则发配,重则邢狱,倒不如后世那般苛刻,需要浸猪笼,可是也好不到那去。

是,两人必须要保持清白。

这也是相等于给了主家一个把柄握在手里,让他们放心差遣自己,这其中的门道,朱冲摸的清楚。

朱冲握着手中的美玉,温软细润,如那素娘一般,朱冲不免又盘玩了几许。

倒不是他如此下作风流,而是,生在这俗世之中,此等社会,奴,就是奴,有籍在身。

身为贱籍,你想置办田产,房舍,功名,都是不可能的,就如后世买房上学一样。

你没有一个清白的户籍,你连房舍都买不到,读书你就更不可能了。

在这社会,有律法约束,身为佃农,你都不能轻易脱离地主,即便被地主打死,地主也只是受点责罚,降些等级罢了。

如今的佃农,身份还是挺高的,律法规定,主家还不准许随意打骂,而这贱籍,奴籍,工籍,可就低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