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家里很大,足足住了十个人。
当然,不事生产的刘邦便是最不受待见的那个。
刘邦也懒得理他们,自顾自拿着狗肉热了,又去邻居那打了二两小酒,招呼林凡坐下一起吃。
“不知先生高姓大名?”刘邦恭敬地问道。
“未敢言之,鄙人姓林名凡,一介流民耳!”
林凡并不想透露自己之前在项羽那里待过,指不定还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要知道汉朝开国后,死的功臣也不少。
帝王之心,何其狠辣!
刘邦也不纠结这个问题,反而爽朗一笑。
“既然先生暂时没有落脚之处,可在这沛县安顿下来,我刘邦吃肉喝酒,断不会少了先生那一份!”
这就是刘邦的人格魅力所在。
和后世的王撕葱大公子正好相反!
刘邦结交朋友,从来不管对方有没有钱,反正都比他有钱!
而且就算他没钱,还不会令人觉得反感。
林凡笑了笑,故意问:“我观刘兄的处境似乎也不好,家里人难道没有抱怨吗?”
“嗨,我刘邦可是要做大事的人,他们不懂!”
“不知刘兄要做何大事?”
刘邦神秘一笑,把脚搭在石凳上,挽起裤脚。
只见那上面密密麻麻地布满了黑痣,看着还真容易让人产生密集恐惧症。
刘邦却得意地说:“先生请看,我这脚上天生就有七十二颗黑痣,代表了天上的七十二星宿,这还不是老天爷的暗示?”
原来这是真的?
林凡一直以为关于那些帝王的传说都是伪造杜撰,以加强统治者天命所归的一种政治手段。
不过眼前的刘邦面白须美,又生有异相,好像还真有那么点命中注定富贵的意思。
“确实不凡,是在下小瞧刘兄了。”
“哈哈,先生何必如此,来,咱们吃肉喝酒!”
林凡饥渴难耐,也就不再装腔作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