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窟的一处楼房,孙思邈手里拿着望远镜,远远的注视着对楼的窗户,窗户很残破,几块胶布粘在上面,随风而舞。
经过查询目标的轨迹,找到了这里的贫民窟,T街区的贫民窟实在是太多了,这让孙思邈非常困扰,在下水道里面找到老鼠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这次的任务酬劳不是很高,相较于上一次任务一百万功德,显得微不足道,现在孙思邈明白了为什么,杀死一只老鼠确实不用花费太多,对于他来说,轻而易举。
“白拿十万功德,可以带弟弟去吃肉了。”
孙思邈将手里的望远镜放进了背包,将匕首抽了出来,对着地上的冻死的流浪汉尸体测试了一下锋利度,匕首轻易的刺穿了冻僵尸体的手臂,孙思邈满意得收了起来。
收拾东西的手突然停了下来,楼下传来了一阵口哨声音,吹得是一首很老英文歌《Whistle》,孙思邈闪身躲在了歪倒的石柱旁边。
口哨声越来越近,孙思邈拔出了手里面的刀,双眼紧盯着门口。
双腿发力,孙思邈猛的冲了出去,眼睛死盯着男人的心脏,速度非常快,平常人根本就反应不过来,可那人却轻而易举的避开了,并且伸手抓住了孙思邈的手腕,力道非常大,孙思邈的手腕瞬间就动不了了,整根手臂开始发麻。
“喂!是我。”
那人说了一句话,孙思邈抬头,瞬间又低下了头。
“前辈!”
孙思邈恭敬的对着来人鞠躬,那人拍了拍孙思邈的肩膀。
“起来吧。”
“张凌志前辈,您来这里干什么?”
来人正是张凌志,身穿黑色皮大衣,满是发蜡的大背头,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机械打火机,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根香烟,点了起来。
“我看你在俱乐部里面发了任务通知,猜到了你会来着这,很遗憾的告诉你,你的目标已经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