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九夜总会规模很大,地上有五层,地下有三层。换做平时,雷擎在这里至少安排五十人以上。倒不是为了防备外敌,主要是夜总会里时常有不守规矩的客人。
尤其是那些愣头青一样的小年轻,几杯黄汤下肚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
夜总会和酒吧不一样,酒吧往往规模小,熟客多,每天来的新面孔数量有限。夜总会里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现场气氛一旦燃起来,发生什么都不奇怪。
如果说去酒吧玩的人,有一多半是为了喝酒,来夜总会玩的人,就几乎全是为了嗨。怎么嗨怎么来,玩法完全不一样。
程弈没来过夜总会,上大学的时候舍友总撺掇找时间去体验一把。结果一直到毕业也没去成。想去的人大概都单独去过了,不想去的就怎么劝都劝不过去。
夜总会就是这样的地方,有人很爱它,有人很惧它,没有中间选项。
不过今天不同,硕大的夜总会大厅里只有三名拿着手电筒四处巡逻的保安。黑夜的笼罩下,他们三个简直就是明晃晃的靶子。
前后用了不到五分钟,程弈打昏了一个,白逸打昏了两个。
按说程弈的视觉已经算得上是人类的巅峰,黑暗对他几乎没有影响。但在全黑的建筑里,白逸的反应速度至少比他快两拍。
这是技巧与经验带来的,只靠优化细胞并不能改变人生经历。
两人在大厅中汇合,程弈低声说:“人在地下三层,应该还有看守。咱俩分别下去吧。”
白逸给出一个没问题的手势,随后指了指两侧的下行楼梯。与程弈各找一个分别下楼。
地下一层全是一个个装修很好的小包间,楼梯口就有这一层的示意图,但路上有一些地方倒塌了,以至于还是得重新找路。
白逸在六分钟后告知来到了地下二层,并且解决了两名昏昏欲睡的看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