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唐:开局向李世民死谏,成了当朝红人?

第七十三章 自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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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差暗杀进士,那不是挑战律法么。

魏徴赶紧让人带路,去了案发地点。

就在一家客栈内,县令孙德成被杀,身上十几处刀伤,砍的是乱七八糟。

他还衣衫不整,像是跟什么女人在此春风一度。

可是,现场没有女子,只是满床的血迹。

魏徴曾经办过案子,他查看了死者伤口。

死者是被人用菜刀给砍死的。

房间的地上,留有脚印,还不止一个人,至少有三个人。

杀人,还组团?连证据都不灭掉。

江旭也不否认,这小子究竟想干嘛。

床边的墙上,赫然写着‘杀人者江旭’的字样。

这可把魏徴给整傻了。

你是钦差,想要杀人,只要捏造一个证据就行了。

怎么还会暗杀。

暗杀也就暗杀了,怎么还能留下字迹。

这个事是瞒不住的,那么多双眼睛都看着呢。

无疑,江旭犯下的是死罪。

就这种场面,魏徴想保也保不住,只要孙县令的家人去告御状……

不,只要上报巡抚大员,然后到了中书省,江旭有十颗脑袋也不够砍的。

“这个江旭,简直是胡闹!”

“来人!把掌柜的给我找来!”

魏徴不傻,此事虽然很糟心,但疑点太多了。

他在长安颇知道江旭的为人。

江旭嫉恶如仇,朝野尽知,怎么会杀死一个不相干的人呢。

离开长安的时候,李世民就单独召见过他。

李世民很欣赏江旭,话里话外都是希望保江旭的。

魏徴只能尽人事了,能找到这个县令犯罪的证据,说不定可以保一下江旭。

很快,掌柜的过来了,下跪。

“小民参见大人。”

“我来问你,孙县令是怎么死的?”

“这……”

“本官是钦差,你要如实回答,如果敢欺瞒,你免不了皮肉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