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蝴蝶模样好,做牧的配偶正合适!”
部落当中,一位妇女大声吵嚷,嗓门洪亮。
正推车准备将羚羊送到广场均分的林牧,闻言脚下步伐猛地踉跄一下。
险些当场摔个狗啃泥。
蝴蝶,林牧从记忆中翻出来了这姑娘的信息。
模样是挺不错,站在男人堆里,完全看不出是个姑娘。
肩膀浑圆,大腿肌肉比林牧还要粗一圈。
当真是触类旁通的力量美感,林牧嘴角抽搐两下,连忙拒绝。
“不了不了”,林牧连连讨饶。
“我现在做了首领,唯一想的,就是让北河部落如何更强,土地更多。”
“让大家都吃穿不愁,免于灾病折磨。”
“配偶什么的,我不需要。”
林牧将部落竖在身前做挡箭牌。
也不是不需要。
只是,林牧的审美还属于二十一世纪。
他喜欢细腰长腿,前凸后翘的女人,不喜欢一拳能捶死豪猪的女战士。
没办法,这时的审美,和林牧穿越之前的审美,完全大相径庭。
不说一模一样,简直是毫不相干,完全反着来。
因为远古部落时带,只有力量,才是存活的根基。
姑娘们也不外如是,各个都莽足了尽头,锻炼健身,少有纤弱苗条的存在。
因为,这种体型,无论是男是女,估计都活不过饥荒或者严冬。
听到林牧的回答,那大娘倒也没放弃,反而更加来了兴趣。
“牧,你也到年纪了,应该有个操持家中的配偶。”
大娘眼含埋怨。
“不能连个照顾你的人都没有。”
“你是不是因为山首领看得紧,不敢想这个。”
“别怕,我这就去找木,和她说说。”
木,就是林牧的阿妈。
林牧没想到,拒绝之后,这大娘还没歇心思。
虽然知道大娘好心。
可林牧一想到,未来的妻子比自己肌肉体格都大一圈,整张脸骤然黑成焦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