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都没穿便跑了。
“给我搜,他跑不了太远的。”
冷着脸,李世民大声下令道。
外面都是唐军,李世民不信阿史那忠能逃掉。
然而谁也没想到阿史那忠那么能逃。
距离歼灭突厥已经三天了。
整整三天,在数万大军地毯般的搜索下,终于找到了阿史那忠逃亡的踪迹。
神户峡向后一百里外乃是一片戈壁。
戈壁滩上怪石嶙峋,灌草丛生。
唐军铁骑踏过,惊动了一只只兔子,地懒。
天空中,飞鹰盘旋啼叫着,不知是狩猎的兴奋,还是嗅到了神户峡的血腥。
面前是一大片空地,除了几丛杂草外,只有战马喘气的声音。
“妈妈的,难不成阿史那忠也来自白玉京不成,”
“两条腿竟然让我们追了整整三天。”
战马上,李世民一抖手中马鞭,愤懑的说道。
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鞑子,李世民一人足矣。
侯君集留在神户峡处理后事以及伤兵。
这份手刃突厥可汗的功劳便让给了李世民。
追到这里,线索已经断了,阿史那忠就像人间蒸发了似的,数万大军竟连他的脚印都没发现。
突厥已灭,可不抓到阿史那忠,李世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十成的功劳,放跑阿史那忠只剩下了八成。
为了追求圆满,这也是李世民追到现在的原因。
“继续给我搜,”
“掘地三尺也要给他揪出来。”
一勒缰绳,李世民让队伍散了开来。
唳~
高空中一只白毛鹰啼叫一声,俯冲而下。
此鹰种对血腥味极为敏感,哪怕一只田鼠它都能捕捉到。
下方这么多人白毛鹰还敢落下来,想必定有什么吸引它的地方。
听到这声鹰啼,李世民也注意到了这头不怕死的白毛鹰。
脸上会心一笑,李世民顿时明白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