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也曾与全世界为敌

第一封信 Admire 爱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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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物是人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

寄信人:YOYO,18岁,喜欢短发和篮球。

给十年后的自己,

我想给你写信,因为我怕十年、二十年后的自己,会忘记这些事。

今天下午,我们班打了一场篮球赛,男女混合,有点闹着玩的味道。

因为再两个月就要高考了,连我这种没有百分比投入在学习上的人,都觉得很紧张。

我和他没分到一个队,我们打赌输的了人要请客吃麻辣烫。

他带球过人,好几个女生围上去,想抢他手中的球,他看了我一眼,下意识地将手中的球传给了我,我心领神会,接住球,帅气地一个三步上篮,球在篮框上转了一圈,稳稳落地。

我回过头,和他默契地击掌,还不忘比一个“V”的手势。

然后全班沉默,裁判捂着额头一脸无语地看着我们两个人。

他将球传给了作为对手的我,我接住球,毫不犹豫地投入了自家篮框,简直堪比一代“忠臣”。

最后大家商量了一下,让我和他一起请了这顿麻辣烫。

虽然被那群混蛋吃掉了我两个星期的零花钱,但是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麻辣烫。因为当大家围着我和他,打趣地说你们要请客啊的时候,我甚至觉得他们是在说“要请我们吃喜糖噢”。

然后他送我回家,我走进了楼道间,在心中默数了十秒,贴着墙壁探出头,看到他骑着自行车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

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反正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很喜欢很喜欢了。

已经能够在人群中第一眼找到他了;已经会暗自琢磨他每个眼神的含义了;已经会因为他的笑容而面红耳赤了;已经没有办法再去在意别的男生了。

刚刚认识的时候,他又黑又瘦,唯独的优点就是眼睛明亮。然后我觉得好像才一眨眼,他已经蹿得好高,眉眼也舒展开了,笑起来十分阳光,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变得很受欢迎了。很多女生给他递情书、情人节的时候给他做巧克力。我刚开始的时候会为此而低落,有些时候,真的自私地希望自己喜欢的人不那么优秀,最好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他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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