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息之间,五声枪响,一共带走了三条人命。
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
公牛的威力远远超出了陈江浩的想象,原子级别的工艺让这把手枪的威力发挥到了极致。
赵老二脖子上狂飙的血喷在他脸上,将他整张脸都染红了。
“完了,杀人了?”陈江浩紧握着带血的手枪,呆呆站在原地。
第一次杀人,他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害怕和紧张,反而有种复仇般的快感和冷静。
直到这一刻陈江浩才真正明白,原来杀人和杀一只猪并没有半分区别。
唯一的区别可能一个是人,一个是猪。
陈江浩用湿纸巾拭去脸上的鲜血,浓浓的血腥味让他感到有些恶心,他将带血的纸巾随意扔在地上,强忍着不看地上那具无头的尸体。
他并不后悔,如果自己不开枪,那死的人可能就是自己,他只不过是想活下去罢了。
活下去,不计代价地活下去!
这就是末世,吃人不吐骨头的末世!
在这个吃人的世界里,陈江浩此刻才完全感受到世界的真正残酷,只要能活下去,什么仁义道德,就像小孩子的玩具一样幼稚可笑。
还没等陈江浩把枪收起来,突然一张扭曲的面孔从404的入口处飞扑了下来,如同一条发疯的恶狗。
“遭了,怎么把丧尸这茬给忘了。”
陈江浩想都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枪声将丧尸群吸引过来了。
公牛虽然威力巨大无比,但是有一个致命缺点,那就是枪声太大。
每次开枪,就像发射了一颗小型榴弹炮,巨大的枪声仿佛会把自己的耳膜震破。
游走在营地附近的丧尸听到动静后像一群饥饿的野狼,疯了似的地朝着声音发出的方向狂奔。
就在这瞬息之间,陈江浩迅速举枪,然后果断扣下了扳机。
“砰……”一声巨大的枪声响起,丧尸脑袋瞬间崩裂,脑浆飞溅一地,死得不能再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