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城南南郊密林,子时。
唐彻带领着一众人埋伏在茂密道路旁的树丛之间,耐心等着斥候的消息。
“大哥,大小姐是不是被那小子给迷惑了,怎么让我们听这半路杀出来的臭小子命令?”一名年轻士兵愤愤不平的说道。
“行了,少说几句。”一旁年龄稍长的中年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他叫罗丰,是一名统辖十人小队的队长,因为不愿讨好上司的性格,入伍十年还只是一个小队长,
如今已经四十四岁了。
罗丰虽不屑唐彻这种靠裙带关系上位的人,但他不得不听令,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了,再不弄点钱,恐怕只能将儿媳抵押给别人抵消那混账儿子的赌债了。
想到自己苦逼的遭遇,罗丰就觉得无比气愤,都怪那混球不争气儿子,要不然自己也不会落到这步田地。
他没有理会身边那些愤愤不平的手下,反而对唐彻格外在意。
他的任务与其他九名队长的任务一致,那就是看住唐彻,至于手下的新兵,用不了几时,就会躺在地上成为一具具诬陷三公子的尸体。
就在此时,两匹快马从密林外狂奔而来,转眼即瞬,穿过唐彻他们的埋伏地点。
“来了,兄弟们做好准备!”看到来人,唐彻眼睛一亮,立刻命令道。
罗丰等人精神一振,纷纷弯弓搭箭,严阵以待。
不到三刻,又有一小队快马赶来,唐彻见状,挥手示意,所有人立刻收起利器,静悄悄的隐藏起来。
几匹快马入林之后,沿路四处张望,显得极为谨慎小心,不过他们很快就发现,附近并没有敌人存在,便放慢脚步向前走去。
唐彻他们见状,更加小心谨慎,紧随其后。
“队长,你说军师是不是太过小心了,不仅昼伏夜出,派了斥候探路不说,还让我们再探一次,真够折腾人的……”一名士兵抱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