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繁体字写起来真麻烦!”
“还是硬笔好用!”
书房内,林玄手握毛笔,正在书写炒菜的详细方法。
前世,用惯了钢笔与圆珠笔的他,此时用毛笔写字十分别扭。
而这具身体的前主人,虽然模样清秀俊美,却不学无术,只读了三年私塾,字有些都认不全,就更别提书法了。
最后,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写出了一份。
只是,那些字写的歪歪扭扭、奇丑无比,他自己看着都觉得扎眼睛。
没办法,以前很少用毛笔写字的他,能写出来就算是不错了!
“各位,写好了!”
“不过,暂且寄存在我这儿,下午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写完之后,他走出了书房,而后拿在自己手上,给李二、长孙无忌等人展示了一遍。
这几只大肥羊之所以愿花四万贯买两百头猪,并非完全是因为喜欢吃猪肉,而是冲着他这炒菜技术来的。
因此,在没拿到钱之前,他还得用这项技术吊着几人。
“你这字……”
李二看着他手中写的字,忍不住摇起了脑袋,写的跟鬼画符似的,太丑了!
酷爱书法、且在书法上造诣颇深的他,看到这种写的跟狗屎一样的书法,很是厌恶。
想当年,自己几个儿女刚开始学写字的时候,貌似都比这小子写的工整好看!
不过,想到一个乡野村夫,别说国子监了,就是普通的私塾,估计都没读过几年,书法如此垃圾,也属正常。
“那好!”
“下午朕就命人把钱送过来!”
李二看他不见兔子不撒鹰,也没强求,而是与众国公一起回了长安。
临走之时,还留下了一队千牛卫,负责看管那百亩红薯,不让任何人靠近。
这些亩产四千多斤的珍宝,可关乎大唐的国运,必须派人好生看管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