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很简单,怕死呗。
可是胡铨不这么认为,天时地利人和,他跟岳诚打了赌,此事让他出面来办,最为妥当,可以说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也,除了他,其他人都不合适。
想到这里,愈发觉得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在城外偷鸡蛋的时候,竟有种上战场的悲壮感。
偷到足够五天的食物,急匆匆的赶回客栈,闭门不出,外面照例是骂声不断,大名府的愚民啊,简直不可理喻,岳诚有什么好的,值得你们这么卖命?
胡铨从被褥一角撕下来两团棉絮,塞到耳朵里,整个世界顿时安静了,他把生鸡蛋敲开,倒进碗里,摇匀了之后一饮而尽,混着高粱饼子充饥。
就这样在客栈里憋了四天,第五天半夜时分,听见窗外鸡鸣,他抖擞精神坐起来,从房梁上取出那封珍贵的金字牌递,展开又看了一遍,唇角露出一抹冷笑。
随后收起金字牌递,揣的严严实实,趁着天色大黑,跑出客栈,从客栈外面观看二楼他的窗户,堆满了烂菜叶和臭鸡蛋,都是路过的百姓扔的。
为一个反贼出头,愚不可及!
胡铨不屑的哼了声,急匆匆的赶往皇宫,那里是最安全的,绝不会有暴怒的民众袭击他,可他来的太早了,宫门还没开,黑咕隆咚的看不清容貌,城门侍卫喝道:“什么人?”
他忙道:“经济科状元胡铨,切莫动手!”
城里到处都是他的画像,因为说书人总拿他说故事,说他怎么怎么倒霉,干过什么龌龊事,百姓们喜欢听,所以每个茶馆都有他的画像,方便说书的时候啐两口,久而久之,连城门侍卫都认识他了。
火光照亮他的容貌,城门侍卫哼道:“果然是你,你来干什么?”
“今天是殿试。”
“还有两个时辰,你来早了。”
“我可以在这里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