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穿越之前,经常写毛笔字来陶冶情操,一手楷书几乎到了炉火纯青之境。
不过在陈云穿越前的那个社会,毛笔字早就已经被淘汰,毛笔字除了用来淘演情操,貌似也没有什么其他作用。
陈云没想到,有一天他居然会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这样一个封建时代。
那一向被他视为鸡肋的书法,一跃竟是有了大用。
毕竟书法一道在封建社会,也算是一条康庄大道。
即便陈云穿越之后没有其他能力,单单凭他那一手楷书,也能在这个异世界站稳脚跟。
陈云手握毛笔,气势骤变。
站在那里,给人一种难以琢磨的感觉。
那般气度,倒真有几分文坛大家的模样。
让众人看在眼里,不知不觉地就相信了陈云几分,认为陈云没准还真有可能赢得这场斗诗的胜利。
先前,他们对陈云毫无信心。
此时,无疑有了一些转变。
这也让他们的视线里隐含了一些期待,不知道陈云经过一番酝酿,会做出怎么样的佳作。
其实,陈云并非是在酝酿,他只是在挑选。
要是单纯的作诗,他提笔就能开始。
他脑袋里装的诗作,没有大几千,也有七八百。
可这种场合,以他的身份,又不能随便把诗往外搬。
他得挑一首符合他身份,符合他心境,还要意义深远,碾压一切的惊世之作。
他要用一首诗,就把嚣张跋扈的夏云鹏给干趴下,并且还要不落他人口舌,被人找到质疑的地方。
突然,陈云眸子一亮,终于想到了一首合适的大作。
他快速落笔,挥毫泼墨。
尽管尚未写出全诗,但落笔不久,却已经让旁观的众人眼前一亮。
陈云的字写得实在是太好看了,即便是那些浸**书法一道数十年的书法大家,想来也不过如此。
完全掌握了楷书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