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最原始的感情就是对未知的恐惧,陈白泽一路走来,经历过各种离奇地事情,终于在面对王霜降地那一瞬间彻底奔溃。
这个世界变得无比奇怪,本来就厉害的二姐变得更加生猛,皇帝居然跟自己地爷爷学习过,那个一身死气地李凡夫居然还没有死,小和尚割了那么多肉,还是没有死,最让陈白泽接受不了地是,跟自己一样在金陵混吃等死的黄瓷居然变成了修行者。还带着一只厉害无比的活死人,那只活死人居然还能跨过知命境界那道门槛,连带着黄瓷也成为了金陵城炙手可热的人物。
所以,当他站在王霜降面前的时候,他的腿是抖的,等到李凡夫出现他才不害怕,他讨厌这种不害怕,他想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他从来不习惯把自己的命交给任何人。
所以当王霜降跟他说没事的时候就来城主府找我,他毫不犹豫的去了。
或许是两家的情谊,或许是当时那一瞬间的好感,王霜降对于陈白泽还是看的很顺眼的,所以,那天看着这个明明是个普通人还要抖着腿站在自己面前的样子,王霜降突然生出一种帮帮他的冲动。
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王霜降一直认为,一个人想要过得好,必须要自己努力,如果你自己是一团烂泥,就是把你糊到墙上,你也会掉下来。
所以她很喜欢羽嘉子,不喜欢黄瓷。
但是如今,好像自己喜不喜欢他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让金陵城的百姓过一个安稳的新年。
回想几个月前,自己还在家中跟作诗绣花,突然金陵城变,活死人瞬间便占领了金陵城,自己那不靠谱的师傅一直也没有出现,她没有办法,只有自己拿起师傅留下的长枪来拯救自己和这座城。
她忘不了在一只活死人嘴下救下的羽嘉子那时的眼神,那时一种崇拜,一种依恋,一种决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