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修梵站在晨光里,偶尔扬起手,挥一挥飞至面前的杨絮。暮春的雨季,难得遇上几个晴天,却必定有漫天的杨絮柳絮随着阳光一起出现。
不时有女生从公寓楼出来,经过他身边会偷偷地瞥一眼,然后脸上浮起含义不明的笑意。也有胆子大的会走过来主动打招呼:“嗨,季修梵,听说你们乐队要解散了吗?”
他翘起嘴角:“不是解散,只是我们老队员要退役了。”
“所有成员大换血,这和解散有什么区别啊?”
“人走了,音乐还在啊。”
“那倒也是,可是我还是喜欢你当鼓手,而且曾喜歌这个主唱也不错啊!”
“没办法,学校规定,高三的学生不能参加任何社团。”
“多可惜……”
季修梵说着话,视线转移开,冲着公寓楼里刚刚走出来的曾喜歌摆摆手。
女生识趣地离开。
在华联高中,谁都知道季修梵和曾喜歌是一对璧人,远远看过去,任谁都会觉得他们站在一起很养眼。虽然据说两人不过是好朋友的关系,可是他们的眼神中明显有着恋人的默契。
女生们看曾喜歌的眼神只有羡慕,没有嫉妒。对曾喜歌那样的女生,是无法嫉妒的吧。温和包容的性格,只有光芒没有锋芒,对人不会过于甜腻,亦不会显得冷淡。与人相处,懂得保持最合适的距离,不会让人难堪,只会成全对方的尊严。
这样的曾喜歌,在华联毫无异义地蝉联了两年“校花”的头衔。
“睡得还好吗?”季修梵看见她眼周轻轻的黑眼圈。
“还好。”曾喜歌稍稍转转头,很自然地摘掉季修梵肩上的一小团杨絮,然后把额前的一绺头发别到耳后,一边走一边望着他处:“换了新床,难免会失眠。”
两人之间有短暂的沉默。
要不要说出来呢?季修梵心里犹疑不定,其实昨天曾喜歌搬进公寓之后和司机道别时说的那些话他都听见了,不小心听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