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喜欢你,所以我觉得只有一天假期的周末多少有点不识好歹。
因为第一次见面就把人吓跑,某“校霸”有点郁闷。于是反复的自我反省,可想破头也想不出来自己到底哪里吓人了,习惯了众星捧月的大少爷心头就像哽了一根刺,于是他开始不自觉的在人群中寻找安树答的身影。
看第一次,没什么特别的,是不是她眼光出问题了?
看第二次,哦,那个被语文老师每天狠夸一次作文有灵气的就是她?能有多好?他作文也每次被夸逻辑强呢,那有灵气的作文应该是怎么样的?
找了几篇她的优秀范文——温喻珩第一次有了自愧不如的敬佩,是那种文艺又有远格局高眼界的文风,他开始形成一个习惯——每一篇印有她名字的文章,他都要裁剪下来贴在自己的摘抄本上,用来学习。
但是这样一来,他更加困惑了。
有这样眼界的人为什么会怕他?
总是去不自觉的制造偶遇,但她似乎并没有发现他,似乎在人前,她真的很喜欢笑?
她文风很文艺,但本人却没什么文艺范,却有实打实的疏离感,所以温喻珩慢慢地发现这个女孩子有着最迷惑性的甜美外表但却高冷神秘的灵魂。
于是第二次第三次便挪不开眼了。
他发现他好像喜欢上她了。
但为什么他的暗恋不太一样?江辞发现了,裴源发现了,然后周围一圈玩得好的哥们都知道了。
他的暗恋像胡闹,随便一个身边人就能看懂蛛丝马迹。
请次客,堵嘴。
换来他们的承诺性保密以及一句要死不死的嘲——“噫吁嚱——”
于是温喻珩就知道他们开始玩《蜀道难》的梗了。
高二文理分科,他按照一直以来的想法选了文,他是想做律师的,也惊喜,他喜欢的女孩子和他一个班。
他看到她收拾东西的时候,很安静,像疏离的猫,但因为做不出数学题目而趴在课桌上像鱼吐泡泡一样,又意外的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