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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群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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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市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办公室。

副总队长罗钢与陆强、柯则平召开三人秘密会议。

罗钢虽是领导,却比陆强和柯则平年轻十岁。

他毕业于帝京警官大学,不到40岁的他是全系统公认的精英少壮派,与陆强、柯则平是多年出生入死的刑侦战友,作风过硬,威信颇高。

柯则平通报基本情况:经过市局对陆宇飞遗体的进一步检验,确证其大脑已消失。但根据目前的案例资料以及技术水平,尚无法确定大脑消失的原因。

罗钢道:“无论是什么原因,有一点可以肯定,此案必须正式立案展开侦察。”

说完,罗钢叫柯则平继续介绍情况。

柯则平梳理了案情,提出如下基本结论:

1.陆宇飞的死因。

大脑消失并不是导致陆宇飞死亡的原因。

导致陆宇飞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突发心肌梗。

2.大脑消失的时间。

大脑消失是在陆宇飞被确认死亡后发生的。

时间段处于急救中心做完第一次法医鉴定后至殡仪馆开棺复验之前。

案发区间约63个小时,分5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急救中心太平间,持续时间约20小时;

第二阶段是从急救中心太平间转移至灵车,持续时间约10分钟;

第三阶段是从急救中心转运至殡仪馆,在灵车上存放的时间约35分钟;

第四阶段是从灵车转移至灵堂,持续时间约15分钟;

第五个阶段是在灵堂存放的约42个小时。

3.大脑消失的情形。

无论失脑是发生在上述哪个时段,也无论是病变所致或是被盗取,都超出法医现有技术认识范畴。

陆强道:“鉴于老柯的基本结论,我建议,宇飞的遗体暂时不作其他处置,继续留存市局冻存,避免证物毁失。”

罗钢点头道:“人死之后,入土方为安,但宇飞是我们目前唯一物证,实在太有保存价值。老陆有此觉悟,我先替组织上对你的配合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