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人声音已经开始颤抖,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事?”
“叙州府千户所的方志航方千户告诉我,有一个从成都蜀营里来的把总,因为屁大点事情,在叙州府一呆就呆了半个月,那人就是尊驾你吧!”
那男人已经傻眼了,恐怖地盯着眼前这个无所不知的青年人。
唐大鹏接着说道:“正当你们策划杀人灭口的时候,可怜的田老四还沉浸在离别的悲伤里。他痴情地将你的亵衣小心放在了家里的柜子里,他还要去和一个老相好告别,那人就是因年老色衰被怡红楼撵出门的苦命的老歌女崔氏。可怜,这无辜的老妇人,因为田老四的原因,而一起被你身边这把总大人杀死灭口了。”
唐大鹏讲到这里,双手一摊说道:“好了,我讲完了,不知道任倩姑娘还有什么要辩解的?”
其实,还有两个重要的证据唐大鹏没有说,一个证据是田老四衣服里的那四锭银子上的指纹与那件亵衣上的指纹,是同一个人的,而亵衣是任倩的,这是证明田老四用告发任倩来向任倩勒索的最好证据,当然也就间接成为任倩指使田老四杀死尤丽弘的证据。并且,任倩的亵衣上有高德志的指纹,说明了两人的密切关系。
另外,这个证据还可以补强,就是提取任倩送给唐大鹏的那幅画上任倩的指纹进行比对,就更能说明问题了。由于在明朝,指纹认定的鉴定结论还不能成为刑事犯罪证据,所以唐大鹏没有说。
另一个证据是高德志房间里搜出的粘有血痕的那双鞋子和衣服,唐大鹏已经从血手印与高德志指纹吻合这一点,肯定高德志就是杀死田老四灭口的凶手,所以,没有必要再作血迹鉴定。因为血迹鉴定在古代一来不能作为证据,做了白做,二来只能作ABC血型鉴定,而这种鉴定只有排除意义,没有认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