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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庙堂江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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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留仙觉得自己应该算得上一个浪子。

所谓不群则狂,俗世人笑我簪花带酒。

于意云何?

青衫旧,我自侧帽风流。

顾留仙就是这样一个人,以天为盖,地为庐,十年载酒踏江湖。熟悉他的朋友都知道,顾留仙有三大爱好,一是酒,二是姑娘,三是他自己的那把留仙剑。

其实第三个也算不得爱好,只是他被抱养的时候,身下有一个剑匣,匣中正放着这把留仙剑。

没错,顾留仙是个孤儿,没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又为什么留下这绝世好剑,放在了剑疯子柳鸿的草庐门口。

而那个为了剑道而痴迷疯狂的柳鸿,在看到孩子和剑匣后,居然会放下手中的剑,开始学着如何照顾一个孩子。

顾留仙小时候也问过,为什么你姓柳而我姓顾?

柳鸿总是避而不答,实在被追问得紧了,便逼着顾长青一遍又一遍的练剑。

等到他练得没力气了,就不会问了。

顾留仙慢慢的长大,柳鸿觉得自己终于可以轻快了,可是,岁月终归不饶人,十余年的蹉跎,让他再也无法使出自己成名绝技,惊鸿一剑。

但是,老的惊鸿提不得剑了,新的惊鸿一剑却开始在江湖上崭露头角。

慢慢的,顾留仙发现其实江湖很大,大到每个人就像是浩瀚银河中的一颗星辰,多一个少一个无所谓。

江湖还是那个江湖,不会因为一个人而改变。

特别是他有一次,学着大侠们的模样,劫富济贫,把乡镇中一个富户的银两拿出来给村里清苦百姓分发。

结果第三日,村里人就被山上一伙儿匪盗杀了个一干二净。

那富户家财万贯,请了不少好手看家护院,匪盗自然不敢招惹,至于那些百姓,平时就是榨干了也不会有油水,谁会闲的没事找他们呢?

而顾留仙将富户的银子带出来,本以为能让那些贫苦百姓日子好过些,没想到却招来了杀身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