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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商议大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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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商议大事(2)

梅桂花没有直接回答,却像个老人讲故事,叙述起经过来:

现在讲是前年吧,一天清早,我接到她的电话,哭哭啼啼,在滨江北的一家酒店。我赶过去,强奸者还没有走。算芳芳聪明,坐在门口,挡着男子不让离开。男子理亏,也不敢行蛮,虽然**放着一千块钱,想打发芳芳。但哪能这么简单?我问清缘由,男子是岗厦小饭店的老板,店面刚装修,礼仪业务签给了芳芳。合同履行后,男子找个庆祝的理由约芳芳吃饭。吃饭中,将饮料灌了迷药,迷昏后带到附近宾馆强行睡觉。芳芳第二天清早醒来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怎么办?在猫城异域他乡,作为一个女孩子,又顾全脸面。最后电话打给了我。唉......

梅桂花拿起胡小妹的烟,又抽出一支点燃,边吸边说:

我把芳芳当作妹妹,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进门就给男子一顿狠揍。你晓得的,我这副身架,一般的男子怵我。芳芳要报警。我也支持。但是,能得到什么呢?对!泄愤了,得到法律的制裁了,但也天下皆知了,当事者却要带着一辈子的伤痛!再接下来,讲到哪里?哦,对......我把男子推进厕所,门锁好,然后跟芳芳商量,是不是搞点补偿算了,我帮你处理,让他出三万块钱,私了。芳芳哭,犹豫。也是,你要一个黄花闺女自己作决定怎么决定得了?后来,我做主了。把那个人的身份证、驾驶证扣在芳芳身上,我陪着去银行,三万块,一分不少!

胡小妹哀叹,问后来呢。

“后来?”梅桂花忧心忡忡地:“没有后来。”

胡小妹不作声了,轻轻叹了声气。

过一会,胡小妹又说:“好像你以前说过,未成年时她就失去父亲、母亲。她很要强,一定要送弟弟读完大学。”

“所以,她可怜!不是我们所经历过的简单!我现在告诉了你,你要发誓决不告诉第三人,不能伤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