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墨打开了城门,三百余骑杀出去,尾追着敌人的步兵砍杀,城头上的新兵队也在用战弩向远逃的敌人射击,一时间,杀得越人鬼哭狼嚎,谁还有心思回身抵抗,只恨不得多长两个翅膀飞的再快些。
站在山坡上的黎光有气得不行,数千大军,让几百人的骑兵追着杀,简直岂有此理。
他转头指挥几个副将,传下命令,停止撤退,怎么也要把敌人这三百人的骑兵队收拾了,给他们点儿颜色看看!
他却没发现,在寨子的侧门,悄悄的跑出了一支骑兵小队,正是庞伦带着的亲兵小队,周全也在其中。
按照陈墨的计划,前面那三百人的骑兵只是吸引敌人注意力的诱饵,他们才是出其不意的奇兵,是制胜的法宝。
他们的任务就是偷偷接近敌军大将一百米内,然后乱枪将敌人的指挥部一锅端了,没了指挥的敌军还不是任他们掩杀?
他们不需要直接冲到敌人的面前,陈墨不希望看到亲兵队有任何损失,在他看来,哪怕是敌军将领的性命都不如自己亲兵的性命金贵。
他们这支小队绕道而行,尽量利用地形优势,隐蔽踪迹,一会儿的功夫,成功在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在战场的侧面接近了敌军将领所在的小山坡。
庞伦停了下来,转头征询周全的意见。
“大全子,怎么样,能不能打着?”
周全摘下枪,“行了,这个距离百发百中。”
庞伦一听,笑呵呵的一挥手,“大伙儿准备吧,以大全子的枪声为令,都分配好目标,两个人瞄一个,都瞄准点儿。”
这个距离,对于每天都在训练,已经平均上千发子弹射击量的亲兵队来说,也很舒服,打头部那样的目标也许不敢保证百分百的命中率,但是打中胸靶这么大的目标还是没有问题的。
周全等了一下,他的射击目标很简单,就是正前方那个坐在马上显得很牛的大将军,但是亲兵队必须商议好各自的目标,再建立瞄准线,需要一点时间,待大伙都准备好了以后,庞伦对他点头示意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