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哥,都过去那么久了,我看那个刘锋是死外面了吧?”
赖大壮仅剩的一位小弟坐在旁边说着风凉话。
“这还用说?可把他给nb坏了,一个人就敢去勾引丧尸,自己不要命怪谁?”
“装逼,也是要有资本的!”
赖大壮说完,看了看地上躺着的陈大有,嘴角上扬,嘲讽的冷笑一声,同时庆幸躺在地上的不是自己。
陈大有身旁的四眼已经失去了希望,瘫软的跪在了地上。
四眼想起了他第一次见大有哥的样子,那时,他们还没有出卖身体跑去当炮灰。
而是在一项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会计,大有则只是个小工头,那时两人还并不熟悉。
当时的四眼很擅长打理财务,被老板看重,外出应酬都带着他,说是让他好好见识,结交人脉,将来提拔。
一次饭局,老板突然有事出去,而客户又要急着签字,四眼做不了主,可是客户却告诉他,你是老板的心腹,先代替他签上你的名字,不会有事的。
四眼还是谨慎的和老板通了一下电话,得到了老板的默许,四眼在合同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两个月后,公司财务被转移,老板不见踪影,账上是一毛钱都没有,工人的钱发不出去,所有的人都来找自己要钱。
四眼莫名其妙的成为了债务人。
这时候四眼才知道自己成了老板替罪羊。
长时间拿不到钱的工人很愤怒,从上门要钱变成上门殴打。
在工人的眼中,他就是管钱的,他们不管那么多,只知道找四眼要就对了。
不论四眼怎么解释,愤怒的工人已经失去了理智,他们烧了房子,将自己吊在未完工的房梁之上。
最终还是陈大有看不下去,将自己救了回来,至此,四眼就安顿在了大有的家中。
逃过了工人的催债,却逃不过银行的胁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