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平替曹老板擦了屁股,也没闲着,这几日一直在劝降被俘的程咬金。
这一日如往常,丁平提着一个饭篮子来看程咬金,程咬金虽是战败被俘,但丁平一点没有亏待他,单独给房屋外,还好吃好喝伺候着,这才过去多久,这厮便以肉眼可见速度发胖了。
“老程啊,今天请你吃烧鸡。”丁平还未进屋,便对屋内之人说道。
“有烧鸡吃,看来我老程不仅命不该绝,还能尽享口福。”程咬金卧在床榻上正打盹呢,听到丁平说话声,顿时来了精神,一个鲤鱼打滚站起身来,伸出一双脏手便去抓饭篮子。
“把你黑乎乎的爪子洗洗再吃,多大的人了,还这么埋汰?”丁平像是老子在训儿子,而程咬金并没有动怒,反而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丁平给他准备了一个水罐,除了舀水喝,也可用来洗刷手脚。
程咬金洗净双手,便在衣角上随意擦干,不管不顾抓起大烧鸡,就往嘴里塞。
“有酒没有?吃鸡没有酒,就好比寂寞时无女人,岂不苦哉?”程咬金眼巴巴看着丁平,丁平只好从怀里拿出一个酒葫芦,随手扔给他,里面都是刚打的烧酒。
这个时代的酒水多半是粮食酒,以小麦等为主要原料,酒精度一般不高,即便喝醉了不上头。
“好酒好肉!想不到我程咬金,此生能有今日之快意,死而无憾了。”程咬金一边吃着鸡和烧酒,一边在那感叹。
“吃你的罢,什么死不死的,谁让你死了?”丁平笑骂一句。
“这不是断头酒吗?”程咬金知道对方一直想招揽他,但程咬金不愿意,所以寻思着这应该是最后一顿。
“谁告诉你这是断头酒?我要杀你,需要等到现在?”丁平无语了。
“我喝也喝足了,吃也吃饱了,实话跟你说吧,我是不会投降的。”程咬金一个劲摇头,然后继续说:“我一个懒散惯了的人,不习惯正儿八经的生活。”